翻译《美国财政部金融监管框架现代化蓝图》和OECD《政府现代化改革》研究报告,英译中,共计30万余字。翻译要求高、任务急(二十二天)、专业性强,但是北京翻译公司翘楚—北京精英会议翻译中心在短短三周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文稿的翻译,终稿的翻译质量获得了客户端肯定。
摘录:
背景—商品交易法之前的期货监管
美国的农业商品期货交易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中期。1848年,一群从事商品贸易的商人开始进行所谓的“到货”合同交易,他们正式成立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正如像证券市场中的情况一样,期货市场的自我监管也早于联邦监管。第一部重要的监管期货的联邦法律是1921年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但是第二年美国最高法院认定该法律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它对未在指定合约市场交易的期货(“例如那些场外交易)征税不当。之后,在1922年,国会颁布了谷物期货法案,利用州际商业条款禁止场外期货合约交易,而不是对其征税。后来,美国最高法院支持了谷物期货法案,认定它是符合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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